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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优秀教学案例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学多媒体教学观摩研讨会”的通知
  • 提交:天一
  • 时间:09-11-08 22:01
  • 更新:09-11-08 22:01
关于报送优秀教学案例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学多媒体教学观摩研讨会”的通知

各地教育局、教研室、中学及相关单位:
一年一度的“全国中学多媒体教学观摩研讨会”是全国高水平教学案例集中展示的平台,迄今为止已分别在北京、上海和福州连续举办了三届。每次大会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近千名代表参加,并有从全国数百节报送案例中选取的几十节优秀案例展示,集中体现了当前国内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前沿水平。为了展示全国各地中学最新的多媒体教学优秀案例,探讨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新课程教学创新方式,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广东省教育学会将于2009年12月7日-8日在广州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中学多媒体教学观摩研讨会”。现将本次大会参展案例报送及评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报送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报送,每校限报6节,案例学科限定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也可由地市级教育局集中报送,每地市限报15节。
二、案例筛选评优办法
(1)案例要求
参加评选案例的范围是指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案例,即指教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应用信息技术,并把信息技术作为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中,解决新课程教学改革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或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的教学案例。
参评案例包括教学设计、课件、课堂实录、专家点评与教学反思五个部分内容,除专家点评外,其它四项必须提供。
教学设计: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的教学设计。
课件:根据教学设计编制的课件(PPT或其它格式),包括课件中所利用的信息化资源,如图片、音视频、动画、软件等。
课堂实录: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要求录制画面清楚,声音清晰,不低于DVD格式质量,最好采用双机位拍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
专家点评:教学实践后的专家点评与讨论。
教学反思:教学实践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反思。
(2)报送形式及截止时间
报送形式:按照“案例要求”将案例以光盘存储形式提交,一式2份,同时提交1份“案例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
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8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3)评选细则(见附件2)
(4)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分优秀成果奖和优秀团体组织奖两类。所有获奖者将由会议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成果奖设立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若干奖项,以学科案例为单位进行评选。优秀团体组织奖以学校或地区教育局为单位,根据提交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参与课题活动的程度评出优秀团体奖。
三、成果认定
大会组委会将从获奖案例中挑选部分案例在“第四届全国中学多媒体教学观摩研讨会”上展示,并将符合出版要求的案例在中央级多媒体电子期刊《中国多媒体教学学报》上发表。

“第四届全国中学多媒体教学观摩研讨会”组委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84-42信箱,邮编:100084,联系人:席跃翔
电话:010-82390994,传真:010-62701546,电子邮件:keti@tfedu.net
附件1:教学案例选送报名表
附件2:评分细则
中国教育技术网
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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